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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資涉及風險,但如果投資涉及社會利益,是否能從根本改革社會服務的運作模式?近年興起一種名為「社會影響力債券」(Social Impact Bond)的投資模式,打破過往政府為社會服務單一注資的格局,引入獨立及機構投資者,將自由市場引入至社福項目,達至「官商民」合作並共贏。2016年亞洲第一個社會影響力債券由Pan Impact Korea作管理機構於南韓首爾落實,為100名智障兒童提升獨立及自理能力。

中介成平台 政府埋單

債券這種投資產品大家應不陌生,但「社會影響力債券」或「社會效益債券」到底是什麼?簡而言之,社會影響力債券是投資於社會服務的機制,而如果服務成效達標,政府將會發回本金及利息予投資者。因而嚴格來說,它並非如傳統債券一樣,雙方分別飾演「債主」及「債仔」關係,社會影響力債券是一個「結果導向的合約」(outcomes-based contract),而是對投資人而言,報酬視乎成效的機制。

整個社會影響力債券牽涉共六方(見圖),分別為政府、投資者、中介機構、服務機構、評估機構及受惠者。政府與中介機構簽約,中介機構選擇服務機構進行社會項目,並向投資者籌措資金,第三方獨立評估機構則會評估服務機構的服務成效,評估完成後結果將交給政府,如果成效達標政府會向中介機構繳付約定款項,最後中介機構再向投資者支付利息及本金。

以全球第一個推出的社會債券、英國的彼得城監獄(Peterborough Prison)作例子說明,2010年非牟利機構「社會金融」(Social Finance)成功集資500萬英鎊,資助當地社會組織為3000名刑期在12個月或以下的男性釋囚提供更生服務,以免他們出獄後再次犯案。若該批釋囚的再次犯案數字低於全國釋囚的平均數,則計劃算成功,投資者可從英國司法部(Ministry of Justice)及彩票基金Big Lottery Fund獲得至少相等於每年2.5%之回報。

南韓是亞洲社會創新的領軍人馬,於2016年,首爾推出亞洲首個社會影響力債券項目,以3年為期,訓練及幫助100名智障兒童提升獨立及自理能力。中介機構Pan-Impact Korea、首爾市政府及幾間南韓企業投資者於2016年4月與首爾市政府簽訂一份協議,見證了這個項目的誕生。

首個亞洲項目落實

項目中第一間受惠機構是一間兒童福利機構,透過兩名監護人與5至7名發育或智商受阻的兒童組成一個家庭,提供家庭般的溫馨教育方式,協助兒童自理、控制情緒,讓他們更易回到社會。

這個項目成功條件是以教師評核為標準,檢查結果須比教育前有所提高,偏危險級的兒童的智能須改善為正常水準。事業結束後,第三評價機構的評價結果良好的話,首爾市將給予實施資金與獎金,支付方式為根據成功人數比率而給予的不保障本金的方式。未來首爾市計劃開展為邊緣青少年提供支援及提高就業率、露宿者及脫北者社會支援等各種領域人員為對象的其他項目,並擴大適用領域。

這個模式怎麼達到多方共贏?首先,社會企業可以獲得更多資源,不單靠慈善組織及政府資助維持服務,資金亦更具彈性。對政府而言,除了更多人為社會服務埋單外,更多預防性質的社會服務亦可以避免了政府補底的支出。以南韓為例,這個項目不僅能提高兒童們的生活質素,還能提前預防由於放任不管時所產生的社會支援費用。

而對於投資者而言,他們投資的同時亦可實踐社會責任,雖然投資涉及風險,但社會影響力投資與金融大環境沒什麼關連,對投資者而言也算是分散風險。例如高盛(Goldman Sachs)投資了960萬美元在美國紐約市賴克斯島的釋囚計劃社債,若計劃收效,高盛可獲得210萬美元,回報率達22%;而且在960萬美元資本當中,有720萬美元由慈善組織作包底保證,即高盛變相以240萬美元資本,追求達87.5%的回報。

首爾市長朴元淳談到這個模式時表示:「這能夠為社會變化而促進政府與民間的合作,並且通過預防社會問題而減少社會費用的創新型事業。首爾市肩負南韓第一個開展社會成果報償事業的責任感,將努力使其能夠擴散至各個領域。」Pan-Impact Korea行政總裁郭制勳(Jae-Hoon Kwak)將於11月22至24日來到社企民間高峰會作演講嘉賓,屆時會講解更多「社會影響力債券」的實際運作。如果想了解更多有關商界對社會企業發展,可留意相關活動資料。

作者黃文萱為仁人學社專欄作家